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黔希化工DMO汽包副产蒸汽余热发电(EMC)项目,项目资金为中标单位提供;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概况:贵州黔希化工 乙二醇装置DMO合成系统共有4个系列,单系列含2个汽包,每个汽包产汽量4.7~5.3 t/h,(此数据仅供参考,以投标单位实际测量为准),此处乏汽经循环冷却水冷却,回收凝结水,余热未利用造成能源浪费。由于催化剂使用阶段的不同,汽包温度和产汽压力不同,初末期温度范围是106~130℃。催化剂设计使用寿命为3年,2年时间里温度基本在106~110℃,末期工况约1年,根据催化剂活性逐渐提高汽包温度,最高提至130℃。
详细技术参数如下:
介质 | 流量(t/h) | 温度(℃) | 压力(KPa.A) |
水蒸汽 | (4.7~5.3)×8 | 106~130 | 125~270 |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指导、施工、安装、调试、试运、验收和维保等。
2.3工期要求: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10天完成招标人要求改造的工程。
2.4效益分享期:效益分享期为5年。
2.5合作方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