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22】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排水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私有资金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规模:扩能现有第五污水处理厂规模3.0万立方米/d,扩能后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d,建设处理规模为5.0万立方米/d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BR处理工艺,污泥脱水采用离心浓缩脱水+高压带式脱水工艺,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合同估算价:/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天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设计单位,为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提供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929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10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西宁市 三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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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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