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前期清表及地下设施完善施工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前期清表及地下设施完善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前期清表及地下设施完善施工预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
2.5 交 货 期: 计划于2022年10月01日开工,2022年11月15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 华能吉林发电 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前期清表及地下设施完善施工。
本项目为预招标,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中标对应的工程项目,并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生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火电机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不接受。
(5) 其他要求: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