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买方: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城43公里。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4.83″,东经100°16′54.59″,海拔高程约为2950~310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6km²。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本项目设置10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域设置1座35kV汇集站,共计10座;10个光伏发电区域共设置326座逆变器集成平台,每座集成平台设置有1面汇流柜、(15-18台)逆变器等设备,设置326座箱式变压器。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内容包含子阵固定支架标识标牌、子阵区域指引标牌及子阵区域设备标识标牌、箱变标识标牌、逆变器平台标识标牌、道路交通标识牌、消防标识、安全标识牌等。
1.2.2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2年11月1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全部安装完成。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作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或升压站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或至少2个已完工的国道以上道路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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