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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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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D1-1地块(母家场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D1-1地块(母家场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给水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母家场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核准证(邢发改审批核字{201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母家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 工程概况:室外给水:DN50-DN150钢塑复合管铺设,DN100-DN150球墨铸铁管铺设,DN63PPR管铺设,阀门、水表安装,1300*2750mm砖砌水表井,φ1200mm砖砌阀门井、消火栓井,挖、填土等。二次加压:水泵安装,阀门安装,电缆铺设,控制柜安装等。建设内容: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D1-1地块(母家场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室外配套给水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最高限价:5006560元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查询)。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①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因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存在不良记录但提供了已履行处罚结果证明材料的,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存在不良记录、无明确处罚结果且无法提供处罚结果证明材料的,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③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