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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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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郎溪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XX-GC-GK-2022053 )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郎溪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LXX-GC-GK-2022053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县住建局(人防办)党组(扩大)会议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项目为郎溪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工程前期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设计(含方案设计和图审)、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等,且单项合同价小于30万元,每年合计总服务费用约200万元。 2.7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8 服务期:1年(总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9质量要求:合格2.10 建设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需是牵头单位在职人员)。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 号)为准):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分工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