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饶信设招字[2022]第067号
上饶市江永学校工程项目已经饶信发改字〔2022〕197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 2、工程建设 3、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43808 平方米(约65.71亩),拟建班制48个(其中初中班制30个,小学班制18个),计划新建校舍面积暂定约39609.81平方米(具体以通过报规审批文件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1725平方米,地下室约为7784.81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约25818.5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6388.64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130万元(包干价,含税及评审等相关费用,不予调整)。 6、设计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含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结构、给水排水、弱电、强电、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机电动力、室外管线综合、总图专业(含学校总图)等专业设计。 (2)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人防、消防、节能、装饰装修、智能化专项、泛光立面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娱乐工艺、声学、舞台机械、舞台灯光、厨房工艺、幕墙工程以及气体灭火和其他特殊工艺等专项设计。 (3)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装修设计、人防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设计中所需的工程测绘。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存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含二次设计),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投标成果阶段: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同招标截止日期)。 (2)投标单位在中标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9、本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单位介绍信; 3、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还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建安费16388.64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9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业绩一律凭 2 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 7、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8、设计单位还需配备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一名,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10、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 11、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除第9、10、11条及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交易网 /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 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3.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3.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3.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3.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