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新能源 莱芜北厂区3MWp、南厂区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04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莱芜新能源 莱芜北厂区3MWp、南厂区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本工程分莱芜北厂区3MWp、南厂区5MWp两个项目,初步规划总装机容量约为8133.58kW。本工程分为2个并网点接入。1)莱芜北厂区3MWp项目共计2个光伏发电单元接入并网点,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装机规模约2838.36kW。光伏发电以1回10kV线路T接至市电10kV线路;2)莱芜南厂区5MWp项目共计2个光伏发电单元接入并网点,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装机规模约5295.22kW。光伏发电以1回10kV线路T接至市电10kV线路。
2.3 标段划分: 华能莱芜新能源 莱芜北厂区3MWp、南厂区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华能莱芜电厂。
2.5 计划工期: 暂定2022年10月17日开工,2022年12月26日并网发电,开工日期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地上附属物补偿及清理、场地平整;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基础采购及施工、设备基础施工;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电气设备、集电线路、电缆槽盒、电缆沟、电缆敷设、防雷接地、视频监控、消防系统、水土及环境保护设施、场区冲洗水及排水工程、场区检修道路、场区照明、场区围栏等光伏场区全部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厂区北,南分布式项目现有平房建筑物需要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坑洼回填,需要投标人勘察现场。
开关站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站预制舱基础、站内电缆沟、开关站电气一二次设备基础及安装调试、开关站冲洗水及排水工程、开关站照明、防雷接地工程、开关站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室、站区绿化、站内道路、围栏、大门等开关站全部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其它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进场道路、场区施工电源、站区通信、电站集控中心接入等全部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民事问题的协调赔偿工作。
负责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试验、桩基检测;质检监督检查、环保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消防设施、档案、地调、省调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有关的验收会务组织及承担相关会务费。
施工用电、用水
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如果使用招标人电源,电费暂定为1元/度的标准收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容量不低于5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