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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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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位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2】1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城创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融资,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南位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建设 建设规模及内容:住宅、商业、小学、幼儿园、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6383.96㎡。招标范围:该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监理甲级资质3.2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 登录石家庄 网 (http://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