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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政府投资部分)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政府投资部分)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央绿谷及东部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政府投资部分)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17号)《关于开展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1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项目的建设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启动区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总面积303.34公顷,本次提升面积约41.76公顷,其中汇智湖提升区域位于GO2-03地块,提升面积约15.78公顷;文萃湖提升区域位于G03-01地块内,提升面积约11.29公顷;锦绣川区域位于G03-02地块内,提升面积约14.69公顷。本次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智慧工程等,不包含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总投资约为2亿元。2.3 本项目的工期为1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其中绿化工程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养护期为自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4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已完工的公园项目(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或类似公园项目(类似公园项目须包含以下内容:绿化工程、园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桥梁工程),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则在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分工工作内容须包含上述工作内容)。(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依据《中国雄安集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雄安集团 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细则(试行)》《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或其他专项评价的评价结果为准)。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6)L 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u、v、w、x、y、z 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 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仅承担园林绿化而不承担市政工程的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也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如都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3款(2)要求,未明确按专业分工的视同双方都承担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双方均需满足招标公告3款(1)及3款(2)要求;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5)、(6)项要求。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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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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