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注册资本48.223亿元。
青海百河铝业 现运行柴油叉车车况较差,车辆本身故障严重,液压系统工作举升吨位下降和举升无力,设备经济运行效率低。现需购置6辆3t锂电池电动叉车,保障生产秩序正常。
1.2招标范围
1.2.1锂电池电动叉车。
投标人提供的6辆3t锂电池电动叉车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车交货,验收期2个月。
交货
1.2.3服务内容
整车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6辆3t锂电池电动叉车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所有备件、工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相关培训。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动叉车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动叉车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投标人所投电动叉车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同一货物/产品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电动叉车的供货业绩 ,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电动叉车生产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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