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各光伏电站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暂估总容量350MW,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招标人不保证本标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不足或超出暂估总容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项目合同签订时进行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开工后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浙江区域2022年度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
浙江区域2022年度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承揽。具体内容如下:除工程监理项目、永久征租地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部分前期工作、勘察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并网、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生产准备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 |
2000 |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等由发包方提供,其他设备按照设计施工要求由承包人供货。
注意:1.本次为框架招标,在此期间,中标人取得浙江区域2022年度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入围供应商资格。
2.浙江区域2022年度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框架招标规模暂估为350MW。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区域2022年度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或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单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已投运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完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8-30 17:40到2022-09-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