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2022年车辆系统第17批—2022年工务宿营车改造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第2次)公告
\n(项目编号:物资计划 [2022] 0284)
\n1.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2年车辆系统第17批—2022年工务宿营车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n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n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n3.2.1营业范围要求:
\n(1).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铁路客车检修及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的生产商。
\n(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方须具有铁路客车厂修资质许可证书。(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3生产能力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改造后工务宿营车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含原铁道部、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条件。(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6供货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7履约信用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
\n(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19年7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n(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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