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湖南销区终端消费环境及营销场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总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 湖南销区终端消费环境及营销场景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开展终端消费环境及营销场景建设工作,在湖南进行品牌视觉形象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品牌展示柜、灯箱、品鉴桌椅等的产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售后。
2.2预计服务周期为2022年9月-2023年9月,合同按年度一次性签订,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项目投资估算60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3.3.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3.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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