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BT-13322026-222932 2.3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打造全国烟草系统省级融媒体中心,探索烟草宣传新模式,建设兼具主流价值与创新活力的国有企业媒体自有阵地,着力推动全省系统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四融”目标。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4最高限价:300万元(含税)。 2.5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评测、等保测评、试运行、验收工作。 2.6免费运维期要求:投标人对所供产品(包括附件)至少提供1年原厂家7*24小时全面免费质保,全免上门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3.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7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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