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
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装机容量为2×300MW燃煤空冷供热机组,是晋城市供热规划及“蓝天工程”的重点项目和山西省 “十一五”电源规划项目。该项目的开工建设,缓解了晋城市用电紧张状况,同时解决晋城市长期以来无主力电源支撑问题。该项目总投资31亿元,实现年发电量34亿度,年供热540万吉焦,供热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可替代晋城市区内所有的供热锅炉,并可解决今后5—10年内市区集中供热问题。同时,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的生产用水将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中水,实现中水资源循环有效利用,将节约70%水资源。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7日和10月10日投运。
脱硫方式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每台炉设置一座吸收塔,全烟气脱硫。
烟气系统中不设置烟气-烟气换热器(GGH),不单独设置增压风机,脱硫阻力由机组吸风机增大风压克服。不设置烟气旁路烟道。
石膏脱水采用一级旋流器、二级真空皮带脱水机系统。按两台机组共用一套配置。脱水后石膏表面水分不高于10%。真空皮带脱水机设置二台。每台真空皮带脱水机出力按本工程两台锅炉BMCR工况的100%容量配置。脱水后石膏储存于石膏库,由自卸汽车运至灰场堆放或去综合利用用户。石膏库容量应满足两台炉BMCR工况下脱硫副产品石膏48小时的贮量。
吸收剂制备采用湿式球磨机系统,两台机组共用一套。卸料斗及石灰石贮仓设计共用一套除尘通风系统。二台炉设置一座石灰石料贮仓,其容量可满足两台锅炉满负荷运行条件下脱硫装置连续运行约72小时。系统中共设置两台湿式球磨机。每台湿式球磨机出力为:2×300MW机组二台锅炉BMCR工况下100%的石灰石耗量。每台磨机配置一台石灰石旋流站,并满足石灰石浆液细度的要求。每组石灰石旋流站的溢流浆液进入石灰石浆液箱。石灰石浆液箱设置一个,容积按贮存二台炉BMCR工况运行8小时用量考虑。为使浆液混合均匀、防止沉淀,在石灰石浆液箱上装设浆液搅拌器。
本工程单独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二台炉共用一套。脱硫废水经PH值调整及悬浮物澄清处理后回收用于灰库干灰加湿搅拌。处理后的清水悬浮物小于60mg/L,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不小于300m3的缓冲池,以适应电厂干灰加湿搅拌非连续运行的需要。凝结、澄清处理后的固态物质,经全自动厢式压滤机进行浓缩、脱水和压制处理,以满足采用汽车运往灰场储存的要求。
两台机组共用一套事故浆液储存及返回系统。事故浆液箱(设置4台搅拌器)按吸收塔浆液池正常液位的100%容量设置,单独布置在脱硫区。
全厂厂用电系统设两个电压等级: 6kV高压厂用电系统和380V低压厂用电系统。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经中阻接地,低压厂用电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
脱硫岛内高压负荷电源统一由厂用系统提供,岛内按炉设置低压段(PC)及控制系统;岛内公用低压负荷设置公用段(MCC),电源由两个PC段分别提供;两岛低压段的备用电源由厂用电系统统一提供;脱硫岛内每台炉设一段保安MCC段,由每台炉的厂用保安段向FGD岛提供一回路保安电源,正常时由380/220V脱硫PC段供电,当电源故障失电时自动转由保安电源继续供电。脱硫岛设置的一面直流分屏,直流分屏电源直接从主厂房引接(每台机的直流主屏分别引两路直流电源至直流分屏),向岛内的控制、保护、测量控制负荷和控制室事故照明、负荷供电。
烟气脱硫采用车间集中控制方式,设置烟气脱硫电子设备间。烟气脱硫系统采用先进的单独的DCS分散控制系统并随烟气脱硫设备提供,烟气脱硫DCS为日立公司。其操作员站分别布置在机炉电集中控制室和脱硫工艺楼控制室,完成脱硫的监视和控制。两台机组脱硫(单元制)设一套DCS控制系统,两台机组脱硫及公用系统分别设不同的控制器;低压脱硫变(干式变)、380V PC进线及分段开关、馈线开关以及直流系统、UPS等通过DCS监控/监测。
全厂2台机组脱硫系统设置一套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通过布置在脱硫控制室的控制中心站,实现对脱硫岛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监控。同时,脱硫系统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属于电厂单元机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与电厂集中火灾报警系统通讯联系,将所有信息送到电厂单元控制室集中显示并报警,同时可接受集中报警控制盘发出的控制指令。
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系统及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硝效率不小于94.74%。在锅炉的任何负荷范围内,脱硝装置反应器出口以及烟囱入口NOx浓度均小于 50 mg/Nm3(氧含量6%,干基),脱硝层数按3+1设置(3层运行,预留1层备用)。
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2×300MW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装置,采用立式管式湿式静电除尘工艺,每台炉配1台湿式电除尘器,2台机组共 2 台。每台湿式除尘器设置 1 级电极(场),单台机组共 5 个供电分区。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装置的除尘效率大于80%。在机组全负荷运行工况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含烟尘、石膏等)浓度小于5 mg/Nm3(标态、干基、氧含量6%)。
脱硫系统主要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范 围 |
备注 |
1 |
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运行 |
1.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操作、定期操作、事故处理、现场巡回检查、现场设备定期试验项目。 2.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以及浆液样品采集工作。 3.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日常环保检查联络、配合、问题整改、环保数据整理、系统数据递交。 4.环保监控平台的监视、事故处理。 5.其它未明确提及不包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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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维护 |
1.脱硫、湿式电除尘系统内所有设备、阀门、管道、容器、吊架及其它设备运维项目。 2.包含上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及所有热控设备运维。含照明设施和检修电源的运维项目。 3.不包含空调设备。 4.不包含起吊设备的维护。 5.不包含消防设备的维护。 6.不包含采暖设备的维护。 6.其它未明确提及不包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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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三年,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服务期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服务地点: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生产现场。
2.6 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2款项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00到2022年09月1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