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施工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30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1. 招标条件
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施工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待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决策后生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41°~99.91°、北纬36.44°~36.71°之间。风电场范围呈东南——西北走向,东北向地形较复杂,西南向地形较平坦,海拔高度在3166m~3912m之间。场址附近有G6高速、G109国道经过,与对外运输线路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容量300MW,计划安装60台5MW的风电机组,配置10%容量的储能,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300MVA,将330kV升压站“π”接入塔拉~华扬330kV供电线路,新建330kV架空线路长2×28km,导线截面选择2×400mm2。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对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道路施工范围具体如下:
风电场共需新建场内施工道路总长约92.7km,扩建及修复现有水泥道路5.6km,改扩与G6高速公路衔接部位长20m道路0.230km。场内施工道路路基宽度为5m,路面宽度为4m,采用20cm厚砂砾石路面;进升压站道路总长约0.945km,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m,采用20cm厚砂砾石路面。平曲线最小转弯半径需满足《风电场道路设计规范(NB/T10209)》及大件运输要求。
施工内容包括:覆盖层清理、路基挖填及碾压、路面填筑及碾压、原有道路扩建、高速公路衔接处20m路面硬化、边坡挡护、排水设施、涵管敷设、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识牌制作安装、道路维护保通、牧民草场网围栏修复及简易大门安装、大件运输结束后及质保期内的道路缺陷修复等工作。
负责本标段水保、环保、文明施工等工作,包括路基覆盖层清理规则堆放及苫盖、施工期道路洒水降尘、生活及施工垃圾清理、弃渣挡护等。
配合风机大件运输至指定位置;配合开展征地相关工作。
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现场办公、生活临时活动板房搭建任务。
为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性道路征用、恢复、附着物补偿、对外沟通协调等工作。
承包人负责G6高速公路8个进场道路开口手续办理,包括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安全性评价方案、对外协调、取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同意书,并承担所有费用。
2.3工期:总日历天数:22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5月10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经上级公司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2项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②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近 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50MW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或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