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022年-2025年制粉系统及空压机系统外委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锅炉为上海锅炉厂设计和制造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Π型紧身封闭布置、除灰渣系统为干式机械除渣系统、全钢架悬吊结构;制粉系统配备给煤机12台,磨煤机12台;机组配备柳州富达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4台、广州汉粤组合式干燥器8台、广州汉粤冷干机3台。
根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对1、2号机组制粉系统的设备以及全厂空压机(含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进行外委,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1.1.2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检修维护所用的水电由委托人免费提供,委托人只提供接口,其余由投标人负责,生活用的水、电由委托人有偿提供,费用按照委托人购入的市场价*统计数在合同结算时扣除;
2)设备运维所涉及的所有的设备配件、元件、主材、润滑油脂、装置性材料均由委托人免费提供;
3)办公室、住宿、食堂、库房由委托人利用现有条件免费提供,房间里面的生活生产及办公设施(含生产用纸)由投标人负责;
4)委托人生产现场现有的起重设备和专用工具由委托人免费提供,操作人员(招标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2.1.1制粉系统:1、2号机组磨煤机及风粉系统设备的所有现场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定期计划检修及抢修工作;不含电气及热控系统的设备);维护设备系统范围内的等级检修、技改和特殊项目另行安排,不包含在本委托合同中。
1、2号机组12台磨煤机、12台给煤机、12台原煤斗、风粉系统及附属设施,包括:
1) 磨煤机本体、液压油站、润滑油站(12台)。
2) 磨煤机出口至燃烧器入口连接法兰(含法兰)、快关门及其他风门附属设备。
3) 热一次风系统:空预器出口(含空预器出口膨胀节、挡板)至磨煤机入口支管(含关断门、膨胀节、防爆门、支吊架)至磨煤机本体的风道及附属设备。
4) 密封风系统:4台密封风机、密封风管道及附属设备。
5) 石子煤排放系统。
6) 原煤斗至磨煤机本体所有设备、管道、阀门检修,含原煤斗堵塞疏通。
7) 给煤机本体及附属设备。
8) 冷一次风系统,一次风机出口(含挡板)至磨煤机入口风道。
9) 磨煤机动态分离器及减速机。
10) 以上设备的保温、护罩、支吊架等附属设施以及磨煤机区域的检修平台。
1.2.1.2全厂空压机系统:机务空压机、除灰空压机及废水零排放空压机及相关的组合式干燥机、冷干机及管道、罐体、阀门等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定期保养等工作;维护设备系统范围内的等级检修、技改和特殊项目另行安排,不包含在本委托合同中。
机务空压机、除灰空压机及废水零排放空压机及其附属设备,共计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4台、组合式干燥器8台、冷干机3台,工作范围包括空压机主机(含电机)、气路系统、油路系统、安全系统及所属管道、阀门等的维护维修及保养。
其它完成制粉系统及空压机等外委维护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发包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第一年暂定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第二年暂定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第三年暂定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委托人在每年合同结束前一个月进行服务评价,如果合同投标人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如果评价未到达要求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所聘员工的劳动合同处理,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3)按照技术条款要求提前进入现场熟悉和原运维单位交接设备时间不包含在正常合同服务期限内。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须附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3)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起重工和叉车司机等)须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并网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制粉系统外委维护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和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8月27日10:00时在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维护楼集合,由委托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