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2GZTP01K3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付款方式、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19 09:30:00,更正为:2022-08-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8-19 09:30:00,更正为:2022-08-31 09:30:00。
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5%,合同正式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5%。2期:支付比例85%,1.剩余合同总金额的85%按季度平均分摊结算,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中标人应在每服务满3个月后的3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及财政结算所需的其它资料,申请支付上一周期的服务费, 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向中标人支付上一周期的服务费。 2.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服务费。 3.中标人应扣款项,采购人有权在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4.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5.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以下文件支付服务费用: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100%,总体的支付比例为100%,每年度具体的支付比例为: 1、合同正式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该项目第一年度合同总金额的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第一年度合同金额的70%按季度平均分摊结算,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第二年度的支付方式参照第一年度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中标人应在每服务满3个月后的3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及财政结算所需的其它资料,申请支付上一周期的服务费, 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向中标人支付上一周期的服务费。 3、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服务费。 4、中标人应扣款项,采购人有权在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5、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6.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以下文件支付服务费用: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地
2022年08月16日
委托代理协议.pdf
大龙街亚运大道、番禺大道片区路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版本).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