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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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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丰县王沟镇鸿润雅居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县王沟镇鸿润雅居小区项目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许可〔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王沟农村综合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0.34亩,鸿润雅居小区整体规划为16栋5+1F多层住宅、地块南侧为2F+3F的商业,地块西侧配置公建配套建筑工程,内部设置配电房等配套建筑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和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374.48㎡,合同估算价8150万元。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其中:2.1.4.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2.1.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4.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丰县王沟镇鸿润雅居小区项目的住宅、商业、公建配套、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单体建筑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以上资料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资料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或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保证金模块内。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③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④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以上资料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②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资料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或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保证金模块内。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3.5.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5.2 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6.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3.6.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6.5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 /]“信用服务机构”专栏, 3.6.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3.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6.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