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EI镇海二期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原料水除油器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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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NEI镇海二期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原料水除油器招标(WZ20220906-5509-1119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料水除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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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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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油设施\200m3/h 出口石油类含量≤200mg/L | 1.00 | 套 | 包1-原料水除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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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油设施\200m3/h 出口石油类含量≤200mg/L | 1.00 | 套 | 包1-原料水除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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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油设施\200m3/h 出口石油类含量≤200mg/L | 1.00 | 套 | 包1-原料水除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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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须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及其附件要求执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前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方在近5年需具有2套及以上满足请购文件规定的工艺路线模块化油水分离设施在相似操作条件下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该同类规格模块化油水分离设施的功用需针对在水中除去不相容的油烃类液滴颗粒,且能够达到本次招标的技术及性能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均视 为无效业绩。并至少提供一份签字盖章的用户应用证明。(注:合同供货期为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视为近5年;合同供货期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运行1年视为成功运行1年;流量≮120m3/h,除油前含油量≮1000mg/l,除油后含油量≯50mg/l视为相似操作条件) 3.1.9 投标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模块化油水分离设施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 足。 3.1.10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满足供货范围、分包商清单及招标技术文件中各项重要条款的要求。如选用或等同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进行澄清并经买方确认。 3.1.11 投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满足招标文件中关键条款★,不允许偏离。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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