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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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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新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新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925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修复(顶拉管整体替换、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局部内衬修复、开挖修复)、道路拆除及恢复、绿化拆除及恢复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