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企业防暑降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2015
项目名称:企业防暑降温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企业防暑降温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275000 |
3275000 |
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质保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 将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
2、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 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1: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