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以 化政函【2022】2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1.2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人行道铺装3603㎡,涵洞1座,木制通道2座;护栏745m,双停连廊1座;环境整治1项等。
1.5.2 建设
2.2 合同估算价:2429135.38元
2.2 计划工期:7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19日-2022年10月31日)
2.3 建设
(2)财务要求:投标人基本
(3)信誉要求:a.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栏目查询结果。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本条第 3.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8 月08日至2022年08 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4时 00分至18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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