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高硅不锈钢塔3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SAR装置1271】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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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高硅不锈钢塔3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SAR装置1271】(WZ20220822-2103-1077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硅不锈钢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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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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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料塔 | 1.00 | 台 | 包1-高硅不锈钢塔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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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丙烯腈干燥塔C-3401 | 1.00 | 台 | 包1-高硅不锈钢塔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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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填料塔 | 1.00 | 台 | 包1-高硅不锈钢塔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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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7 投标人(供货商)按分包商清单执行,如选用分包商清单以外的分包商,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并经买方同意。投标人(供货商)不得转包、分包全部或部分。 3.1.8 投标人要求提供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产能在15万吨/年及以上废酸或制酸装置高硅钢塔(工况为硫酸浓度93%-100%(wt)、操作温度40~100℃)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期2021年7月1日前)。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工况条件、交货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人承诺:满足高硅不锈钢材料都应固溶态交货,所有管材均不允许拼接,管材热处理过程优先采用光亮退火。在静态硫酸中的均匀腐蚀速率数据,腐蚀速率满足以下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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