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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c {border-right:1px solid;border-bottom:1px solid}.table-c td{border-left:1px solid;border-top:1px solid}.table-b td{border- 1px 0;border-style: solid;}.table-b tr:first-child td { border-top: 1px solid;}.table-b tr td:first-child {border-left: 1px solid; }新沙路(白沙大道-亭洪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沙路(白沙大道-亭洪路)工程监理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城市[2022]59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17164.1万元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536001001 建设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诚信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null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