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真空钎焊炉、真空热处理炉和高温箱式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400-01)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真空钎焊炉、真空热处理炉和高温箱式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真空钎焊炉、真空热处理炉和高温箱式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西安。
2.2 建设工期: / 。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西安热工研究院 真空钎焊炉、真空热处理炉和高温箱式炉采购。
2.4 招标范围:采购1台真空钎焊炉××)、1台真空热处理炉和1台高温箱式炉:××),分别满足高温部件及高温合金材料制件的真空钎焊、真空热处理和普通热处理的功能需要,真空钎焊和真空热处理炉主要配置包括炉体、加热室、真空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记录仪表、分压系统、控温系统、测温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风冷系统等。高温箱式炉主要配置包括炉壳、炉衬、炉门装置、电热元件、电器控制、热电偶等。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长空路1599号
2.6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 项真空热处理炉或真空钎焊炉或真空镀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