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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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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第四中学新建食堂项目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第四中学新建食堂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项目中央、自治区资金建设计划的通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奇台县第四中学新建食堂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奇台县第四中学新建食堂项目2、工程概况: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806.42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 3、建设 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540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资金(第一批)。5、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6、本公告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7、工期:计划2022年8月28 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停工,2023年4月1日复工,2023年7月12日竣工,总工期:198 日历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 平台(新)(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9、施工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19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企业参与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四、评标办法 施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评分)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