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220042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升降电梯,采购升降电梯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投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宿迁市激光智造小镇展示中心项目,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东至16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停车场,西至加速器,北至景观广场。地上建筑面积35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6平方米,建筑高度29.95米,东西宽209.39米、南北宽71.25米,为会展类型建筑。地上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地下为消防泵房及其他设备用房。
2、招标范围: 宿迁市激光智造小镇项目经理部承建的展示中心项目工程所需的升降电梯(含扶梯)。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日期 |
升降电梯 | 按图纸 | 21 | 台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4、交货时间:为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品牌要求:与通力、蒂森、日立、东芝、富士达、三菱同等档次品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专业电梯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生产厂家为国产上市公司、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销售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无市场不良行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在电梯使用城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资质要求:
(1)生产企业为国内具有电梯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近三年内满足要求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一份(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2)安装企业具备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A2 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发)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技术监督部门发)。
(3)投标人及安装单位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2020和2021年度销售业绩:每年销售电梯的总台数、金额;每年销售合同中数量最大的前3个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和2021年度安装业绩:每年安装电梯的总台数、金额;每年安装合同中数量最大的前3个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代理商如参加本次投标须获得升降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不允许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