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盛达公司灰渣运输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盛达公司灰渣运输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预计运输总量120万吨、限制招标控制单价:单价报价不高于22元/吨
2.3 标段划分: 伊敏盛达公司灰渣运输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伊敏河镇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或合同额使用完毕。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使用自卸运输车完成甲方指定的灰场、灰仓灰渣、石膏等运输工作,甲方负责装车。平均运距54.5公里,其中公路48公里。自然路6.5公里。具体路线以甲方要求为准,将甲方指定的灰仓、灰场的灰渣等固废物运输排卸到伊敏河镇回填区内。预计运输总量120万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40万吨及以上的公路货物运输相同或相似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 其它要求:
3.2.2.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十日内提供拥有或长期租赁的公路运输车辆不低于20辆自卸车,车辆自卸方式不使用侧翻式挂车,如收到中标通知书起十日内未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车辆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2.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一项业主出具的无安全事故证明。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