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沁北发电
翻车机火车摘钩、正钩及复钩机器人科技研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35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济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沁北发电 翻车机火车摘钩、正钩及复钩机器人科技研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负责在两套单翻翻车机系统中选择其中一套翻车机系统,研发、供货、安装并调试自动摘钩、正钩、复钩机器人,实现翻车机系统无人值守作业。包含火车车号识别、火车类型判断、火车车钩摘钩方式判断、火车车钩位置识别、拨车机摘钩位置确认、摘钩成功失败判断、翻车机倾翻判断、火车车钩正钩方式、机器人安全防护、机器人与翻车机系统连锁等。包含申请受理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表论文2篇。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华能沁北发电 ,计划工期为4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沁北发电 翻车机火车摘钩、正钩及复钩机器人科技研发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翻车机摘钩机器人或火电厂输煤系统大型设备无人值守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