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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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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门乡境内,主要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供水管网铺设,渠道衬砌及其它建设内容等。2.2项目投资:本次招标规模约5771万元。具体实施计划和相应实施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金溪县抚河石门段水源地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之间相应的技术支持(含勘察)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3.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3.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