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德州电厂700MW机组大流量工业供汽、深度调峰工况智能协调自动优化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27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德州电厂700MW机组大流量工业供汽、深度调峰工况智能协调自动优化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2 服务期:预计360天。
2.3 招标范围:德州电厂6号机组已具备50%-100%Pe负荷段的自动调节能力,不具备50%以下自动深度调峰能力。因此,本项目将在供热高旁改造试验后,根据6号锅炉的运行特性对机组控制系统进行功能设计、软硬件安装、系统建模、冷热态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实现700MW机组在全程投入AGC控制方式下实现30%-100%Pe范围内自动深度调峰的目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含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控制优化工作内容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
(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