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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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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大道雨污水管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金桥大道雨污水管网(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投资备【2201-511400-04-01-488628】FGQB-00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高新建设工程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1-511400-04-01-488628】FGQB-00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改造内容主要为金桥大道DN500污水管1098.04米、DN800污水管808米、DN800雨水管723.01米、排水明沟(净空4×4)1155.47米、道路1372米、工业环线一侧DN2000雨水管涵121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等。 2.3 总投资: 总投资6238.83万元(其中施工招标控制价:43841187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实际场地标高与图纸不符的地方由投标人自行完成清表、土方开挖工作,投标人在实际投标过程中自行考虑,不再新增由于原始地貌高程与施工图不符引起的土方量增加引起的费用。 2.5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近3年具有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