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贮运厂液体成品19台罐增加自动切水器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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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贮运厂液体成品19台罐增加自动切水器(WZ20220815-4807-996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型储罐自动切水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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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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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切水器\2500×1400×2500 ADS-200A-RQ01 Q245R | 8.00 | 套 | 包1-切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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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切水器\2500×1400×2500 ADS-200B-RQ01 Q245R | 3.00 | 套 | 包1-切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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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切水器\2500×1400×2500 ADS-200C-RQ01 Q245R | 8.00 | 套 | 包1-切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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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将纳入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8 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中列出,否则按废标处理。不接受负偏差。 3.1.9 智能型液化烃自动切水单元及污水收集与输送单元所配油水检测传感器应为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的非接触式超声波传感器,传感器不得与被测介质直接接触,油水检测传感器的安装不得在油水检测容器上开孔,油水检测传感器的更换不得有介质外泄;油水检测传感器应按高位、低位和低低位配置,且各位置传感器应按“三重化”冗余配置;高位检测和低位检测用于正常切水控制,低低位检测信号接入DCS/SIS系统。 3.1.10 供应商须具有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并满足《液化烃储运工程技术标准Q/SH0749-2018》规定的智能型液化烃储罐自动切水单元的成功应用业绩,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产品在年加工能力800万吨或以上规模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获得成功应用数量不少于5台,正常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须提供如下可核实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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