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61104202101180101 招标编号:赣建饶经开招字【2022】第2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瑞达表面精饰产业园项目(二期)一标段 | ||||||
工程项目建设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上饶市瑞达表面精饰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开经发[2021]12号 | ||||||
建筑面积 | 53677.13㎡ | 层次 | 3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624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33148577.61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不包括504#厂房)。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上饶市瑞达表面精饰产业园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 60 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3314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3677.13㎡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3 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 2009 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