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普兰特药业年产 500 吨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普兰特药业年产 500 吨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已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中国中药控股 以宁开东管经备案【2016】33 号、宁开东管经备案变更【2019】1 号、宁开东管经备案变更【2018】2 号、国中药办字【2018】161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普兰特药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7925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普兰特药业年产 500 吨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
发包内容:青海普兰特药业年产500吨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综合楼机电净化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00天
合同估算价:626.176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3792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7月15日00:00时至2022年07月1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西宁五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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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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