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河道清淤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207SL-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南漳县河道清淤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 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南漳县河之源污水处理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 其他: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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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技施阶段设计、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维修等工作和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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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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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7000万及以上的河道(含防洪渠沟、航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若上述材料中无法表明项目规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9、2020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水利施工企业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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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 年7月14日至2022 年7月18日24:00时止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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