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5131-FD-LG-[2022]第3号(总46号)
甲 方:青海黄河风力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风力发电 电子屏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为展现公司风采,营造文化氛围,青海黄河风力发电 现需为下辖呼云、祁家、切吉西、沙珠玉风电场各配置一块电子屏以作企业文化宣传等用途。
祁家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境内,地处青藏高原,距切吉乡直线距离约20千米,距离西宁市约260千米。
呼云风电场位于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地区,地处青藏高原,距格尔木市距离约140千米。
切吉西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境内,地处青藏高原,距切吉乡直线距离约26千米,距西宁市260千米。
沙珠玉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境内,地处青藏高原,距西宁市220千米。
设备使用环境温度-15℃~35℃。海拔高度:≥3000m。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内容
(1)采购及安装4块电子屏的采购及安装(安装方式为壁挂)。其中:呼云风电场需采购及安装尺寸为3200m*(宽)*2700mm(高),灯珠间距为2.5mm电子屏1块;祁家风电场需采购及安装尺寸为3200mm(宽)*1920mm(高),灯珠间距2.5mm电子屏1块,切吉西风电场需采购及安装尺寸为3730mm(宽)*2100mm(高),灯珠间距为2.5mm电子屏1块;沙珠玉风电场需采购及安装尺寸为3360mm(宽)*2240mm(高),灯珠间距2.5mm电子屏1块。电子屏主要参数见技术条款。
(2)提供相应的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1.2.2交货地点及工期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交货
呼云风电场位于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地区,地处青藏高原,距格尔木市距离约140千米。
切吉西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境内,地处青藏高原,距切吉乡直线距离约26千米,距西宁市260千米。
沙珠玉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境内,地处青藏高原,距西宁市220千米。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子屏生产制造或授权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电子屏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提供(不仅限于)电子屏的详细技术参数、图片资料、设备CNAS认证检测报告、CMA认证检测报告、ilac-MRA认证检测报告、中国认可国际互认检测报告(代理企业可提供生产厂家)以及合格证及说明书等资料。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5块LED电子屏且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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