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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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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已由徐州市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徐州市津浦东路与淮海路东延交叉口东北角。结合引水上山,建设山体公园。占地面积约350亩,火神庙文物迁建保护约2000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168 万元。2.1.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方案、初步设计10日历天),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设计。 2.1.5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2招标范围:公园设计面积以建设方提供的公园选址图为准。子房山山体公园获批后的方案设计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报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应提供的方案设计全部服务等。相关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以下资质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 ]“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上发布。 注: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9. 其他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0.联系方式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