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2-G2-40051-ZZGJ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七、预算总金额:38705068.85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标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标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标项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标项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标项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走工程电子评标系统,故作废标处理。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春耀,梁少娟,谭彩青,莫达存,高叶俏,徐献邦(采购人代表),莫宏杰(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