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新疆克州乌恰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35公里110kV送出线路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设1回110kV线路接入华能阿克陶220kV汇集站,可研设计新建线路拟选用JL/G1A-240型导线,长约35km。包括全部送出线路工程、开工及并网前线路验收手续办理;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建筑安装施工及全过程协调及管理、送出线路全线贯通、跨越其他线路,穿越沿途各风、光电企业的统一协调、建设用地征租用、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调试、验收等一揽子工程。不含项目前期、工程监理、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招标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
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施工投运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08 14:17到2022-07-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