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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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WZ20220630-3807-925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放射性料位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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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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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 1.00 | 套 | 包1-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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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辐射物位开关\L=20 隔爆型 | 1.00 | 台 | 包1-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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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 1.00 | 套 | 包1-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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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辐射物位开关\L=20 隔爆型 | 1.00 | 台 | 包1-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天津南港乙烯项目UHMWPE装置放射性料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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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方案必须具有近5年来(2016~2020年)在聚烯烃项目脱气仓料位检测应用业绩,并提供近五年内至少2份该同类工况放射性仪表的合同复印件及规格书,严禁使用试制产品和特殊订制产品。卖方投标的产品系列和产地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 3.1.7 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的电子式仪表必须符合GB3836或IEC 60079防爆标准,并取得中国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 3.1.8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技术规定、技术要求、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9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放射源本体的制造工厂所在国国家商会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收货方须为中石化国际事业或中石化境内公司),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放射源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网站 3.1.10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所有附件必须在工厂成套组装,并经调试合格后整体供货。 3.1.11 放射性仪表应满足GBZ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3.1.12 放射源必须选用IV类或V类放射源,严禁选用III类及以上放射源。 3.1.13 卖方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买方询价书(2112107-108000-IA-REQ-33.01)中的技术要求,请购书中采用单词“必须”或“严禁”的条款,理解为强制性条款。卖方的技术投标书中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必须”或“严禁”的条款,其技术投标书即为作废。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偏差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单独页面列出,保证其偏差说明清楚详细。若无偏差,也必须说明,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偏差项不得超过3项,否则视为废标。 3.1.14 投标商应承诺按《000000-DE-PR01-0108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见附件)内容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工作。 数字化交付,应提供放射源及检测仪表不低于L2级的三维模型。 3.1.15 规格书中要求SIL认证的物位计及开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相应的SIL认证证书,若没有SIL认证报告,应提供可信任的可靠性数据。 3.1.16 如投标人非仪表生产商,必须具有仪表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 3.1.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非生产商商投标,则投标人须持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 3.1.18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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