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项目业主: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省投资集团 综合产业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所服务各公司食堂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采购合格供应商征集项目。
项目所在地: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所服务食堂分别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食堂,青海省大通县宁张路71号(老厂食堂)、青海省大通县新城路桥头铝电公司(铝一食堂)、青海省大通县宁张公路93号(铝二食堂)、青海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广鑫大道(百河铝业职工食堂)。
1.2 招标范围
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合格供应商征集。
投标人提供的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可证;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要使用专用一次性包装。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签订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 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3项企事业单位原食材(调味品、预包装食品)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