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161-JD/C-GCJS-[2022]第10号(总143号)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厂区新能源路灯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羊曲水电站,东经100.276000°,北纬35.737800°,距西宁市242公里。黄河羊曲水电站属于一等大(Ⅰ)型工程,作为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羊曲场区分为生活区和施工建设场区两部分,本工程拟在生活区布置光伏庭院灯,生活区主干道及施工区进场道路布置风光互补路灯,在篮球场布置新能源高杆射灯。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厂区新能源路灯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验收、路灯基础施工、安装、负责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和最终验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等。
(1)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能源灯及其附属设备:
类型 | 数量(套) | 规格 |
风光互补路灯 | 127 | 高8米,60W,连续照明时长48小时以上; |
光伏庭院灯 | 84 | 高3米,30W,连续照明时长48小时以上; |
篮球场高杆射灯 | 6 | 高12米,240W,连续照明时长48小时以上; |
任何属于新能源路灯范围的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但对新能源路灯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属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或要做的工作在本工作范围中没有特别提到,投标人仍有责任提供全套供货,以保证供货设备的完整性。
(2)安装工程
包含以下工作:
1)厂区新能源路灯的施工用材料采购、基础浇筑、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通过招标人验收等工作。
2)厂区旧路灯的拆除(旧基础废弃,本工程不再拆除及二次利用)、倒运、入库工作。(如有)
1.2.2工作界面
(1)投标人负责所供设备(材料)的选型、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含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等;
(2)投标人负责组织现场收货、路灯的基础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投标人应提供新能源路灯需要的所有连接件(包括软连接)、连接螺栓、预埋件、绝缘件和密封件等。
(4)投标人负责设备到货后的看护保管及二次倒运工作,招标人提供设备临时储放场地;
(5)投标人提交整体设计方案;
(6)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7)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8)现场施工临建设施由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新能源路灯的混凝土基础用地由招标人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及加工场由招标人协调提供;
(9)厂区旧路灯的拆除界面为旧基础顶面以上部分,包含每个基础顶面以上预埋螺栓外漏部分切除打磨工作(如有)
1.2.3工期要求:
交货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许可的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新能源路灯生产制造企业。
现场施工可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2项新能源路灯设备供货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用户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