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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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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丰县金鹿大街道路维修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东发改审批【2022】3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共计三个标段,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及第二标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东丰县金鹿大街道路维修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2 建设 2.3 招标编号:LTZX-2022-0162.4 标段划分:项目共计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和第二标段)。2.5 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2.6 计划工期:见标段明细表。2.7 标段明细表标段号标段内容建设地点主要内容质量标准计划工期(服务期)一标段工程施工东丰县金鹿大街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2022年7月20日-2022年10月30日二标段工程监理东丰县金鹿大街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供电线路迁改等工程监理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2二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 管【2016】30 号、吉建管【2018】12 号、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吉建办【2019】 82 号)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 目的投标。四.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投标报名)投标资格确认(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日23时59分 2、文件 3、投标资格确认:投标人领取交易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4、答疑澄清文件 投标人须主动阅知;5、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一(药业大街2648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