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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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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食品城产业园区生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隆批投资〔2021〕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包括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水质净化系统、设置漫水坝、种植水生植物、河床底泥清淤、敷设内循环管路和生态补水管路、建设提升泵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彩色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行为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