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241GZG15049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超低温密闭环境检测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21,500.00 - 1-2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超低温校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0 - 1-3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步入式恒温恒湿室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0 - 1-4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精密电桥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8,000.00 - 1-5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辐射高温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2,000.00 - 1-6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热管恒温槽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1-7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高精度温度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1-8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温湿度检定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 - 1-9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烙铁温度计校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8,000.00 - 1-10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可调升降温速率制冷恒温槽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500.00 - 1-11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便携式露点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多参数监护仪检定装置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83,000.00 - 2-2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防气体和微细粉尘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9,000.00 - 2-3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防大颗粒粉尘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9,000.00 - 2-4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角膜曲率计用标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函》。(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投标函》。(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