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唐湖 #1、2脱硝SCR添加备用层催化剂及两台机组净烟气在线CEMS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宁北发电 唐湖 2×135MW机组#1、#2炉脱硝SCR自2014年建设至2015年先后投产,初设环保排放要求NOX含量排放值为100mg/m³以内设计,根据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文件要求: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现有装置已无法满足最新环保要求,需增加备用层催化剂。
青海宁北发电 唐湖 2×13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并按照HJ/T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HJ/T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执行及按照脱硫、脱硝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4台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 4 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唐湖#1、2脱硝SCR添加备用层催化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按照脱硝系统运行要求、适用的工业标准,施工方负责提供 2套脱硝SCR反应区催化剂备用层添加的催化剂及辅助设施、设备并负责安装。(#1、#2炉共计两层)施工方负责辅助设施主要包括:2台机组催化剂模块框架(含栅盖)防堵钢丝网,密封材料,催化剂支撑、声波、蒸汽吹灰器、电气、热控线路、桥架、开关、照明等辅助设施设备,脱硝SCR反应器原有烟道膨胀节检查修复、喷氨格栅加装人孔门、系统缺陷处理等工程监理。
唐湖#1、2机组净烟气在线CEMS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改造项目负责拆除原有4台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 4 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等工程监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1.2.2合同工期:
施工期:2022年7月20日开工至2022年8月31日。
尾工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0日。
具体开工日期已招标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综合监理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同类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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