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ZB-22W087“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暨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依据云财采[202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受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暨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便利化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便利化采购活动。
1、采购范围:
1.1项目 1.2项目编号:SZZB-22W087
1.3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 96孔板离心机 5 台 1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 单道电动连续分配移液器 4 把 4万元
3 自动封膜仪 1 台 3万元
4 自动拧盖机 1 台 1.6万元
5 多管振荡器 4 台 2.4万元
6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6 套 90万元
7 手动单道移液器 3 套 3万元
8 手动8通道移液器 4 把 2.8万元
9 核酸提取仪 2 套 40万元
10 多温区工作台 4 台 2.2万元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5交货
1.6报价方式: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1.7本次采购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2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投标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书需涵盖所投医疗器械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2.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采购小组评审。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2年6月14日~6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szh